深圳市为鼓励软件开发与销售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涵盖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研发支持及人才引进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具体政策梳理:
一、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即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若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还可叠加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河套科技创新合作区企业:在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需满足主营业务收入占比60%以上且开展实质性运营。
增值税优惠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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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补贴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可按100%加计扣除。
集成电路与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20%。
专项资金支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虽未直接提及软件开发补贴,但通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高能级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间接惠及软件企业。
各区政策:
光明区:对数字化平台和软件应用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宝安区: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基地)的园区,分别给予运营主体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其他支持措施
人才引进与培训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等机构定期举办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与财税合规探讨活动,帮助企业提升财税管理水平。
产业集聚与平台建设
鼓励软件信息产业园建设,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基地)的园区给予运营主体资金奖励,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这些政策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还通过资金扶持和人才引进等措施,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