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已订立合同且具备相应减免税资质的当事人应当先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可取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登记证明,再向市税务主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申请享受免征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以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归集和留存技术合同相关资料,以备市税务主管部门核查。
技术合同认定主要适用于四类技术交易行为:
技术转让:将自有技术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技术开发:委托或合作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
技术咨询:提供专业技术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等服务
技术服务: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专业服务
优惠政策
(1)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许可、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转让方或开发方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减免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应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登记,作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留存备查资料;
(4)政策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提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可用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投入绩效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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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类型
①技术开发合同
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②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与实施许可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③技术许可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目前我市技术许可合同在认定登记时可按技术转让合同予以登记,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和技术培训合同也属于技术服务合同,在认定登记时按技术服务合同予以登记:
1.技术中介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并履行技术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2.技术培训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⑤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登记类别
(1)《深圳市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性收入认定登记证明》,登记类别为免征流转税,用于办理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及相关咨询、服务合同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事项;
(2)《深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登记类别为其他,用于办理享受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收优惠事项。
注:同一份技术合同只可以选择一种登记类别,不可同时以及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