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体系核心变动:特色化指标调整详解
特色化指标是本次规则修改的重点,多项要求更趋严格且新增关键评分项,具体变动如下:
• 战略新兴产业与 “四上” 企业认定:
由 2024 年 “3+2” 分项计分制,调整为需同时满足 “入库’四上’企业 + 纳入深圳 20 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的 5 分统一计分制,单一符合条件不再计分。
• 研发创新相关荣誉:
拆分并重组往年研发创新水平指标,新增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 作为 2 分加分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与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纳入同一 5 分指标。
• 新增多项加分渠道:
进入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可获 2 分,拥有国家、省、市级人才项目人员的企业最高可加 5 分,填补了往年人才维度评分空白。
• 奖项与首台(套)认定加分升级:
市级以上首台(套)等认定分值从 2 分提升至 5 分;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评分细化,按赛事类别、奖项等级区分分值,最高可获 5 分,不累计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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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佐证材料新要求:研发人员占比证明需精准准备
针对 “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 指标,本年度对佐证材料的要求按企业类型作出明确区分,避免材料提交不符:
• 规上企业:
需提供报统计部门的 2024 年企业年报中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表格截图,需包含研发人员合计数据并加盖公章,指定表格类型为 “107-1”“107-2” 等可反映研发人员数据的表单。
• 非规上企业或未完成 2024 年度纳统的规上企业:
按往年要求准备,需提供研发人员情况说明、缴纳社保的研发人员名录,以及研发人员的大专以上毕业证或学位证明。
三、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及复核关键提醒
本次申报与复核的核心在于精准匹配新评分规则和材料要求,企业需重点关注:
• 逐项核对特色化指标,明确自身符合的加分项,提前准备对应的荣誉证书、认定文件等佐证材料,避免遗漏高分项。
• 严格按照企业类型准备研发人员占比证明材料,规上企业需确保统计表格截图信息完整、盖章规范,非规上企业需完善人员资质证明文件。




